中国铁塔2021年产业园数据机房建设项目-服务器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中国铁塔2021年产业园数据机房建设项目-服务器、XHTC-HW-2021-1301),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 招标内容:根据项目要求采购硬件设备的计算及存储服务器,满足在不同配置环境下的应用要求。本次采购涉及Intel系列及国产化系列服务器共计235台(套),用于建设中国铁塔产业园IDC项目,搭建底层基础设施平台,承接中国铁塔部分IT系统,探索并逐步实现基础设施自主掌控。
1.2 本次招标类型、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类型 |
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货物 |
中国铁塔2021年产业园数据机房建设项目-服务器 |
235(台)套 |
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中标单位数量:1家。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交付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含税)2022.77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依法登记注册、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代表其法人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参与投标。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个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器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结算发票、验证截图及交付材料:
注:(1)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体现合同关键信息、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甲方订单或委托单等有效证明材料。
(2) 结算发票为投标人开具的与该合同业绩对应的发票及验证截图:单个有效项目业绩可提供多张有关发票,项目金额以最终提供的有效发票累计金额为准;提供与该发票对应的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发票截图(与发票数量及验证码一致)。
(3)能证明项目真实交付的材料:项目结算单或验收证明或甲方盖章证明等。
2.3产品检测报告:投标人需提供本次招标同系列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要求提供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产品必须为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全部规格型号产品。
2.5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3C证书,证书中生产制造厂商应与投标人一致。
2.6 投标人须遵守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制定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6号令)中相关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2.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
2.9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
3.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止)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止)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止)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中国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如无以上情况,请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https://wenshu.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图。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 24 日9时30分至2021年 9 月29 日16时00分。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工: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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