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林芝水电开发基地(以下简称林芝基地)为华能雅鲁藏布江流域的水电集中管理中心、职工生活中心、梯级调度中心、接待中转中心为一体的流域调度综合基地。林芝基地建设地点海拔2980m,位于林芝市巴宜区永久片区二桥南路2号。
林芝基地总规划占地450亩,分两期建设。目前,一期一批七个单体建筑物已建设完成(含装饰装修、暖通、消防等),包括多功能综合楼(建筑面积43907m2)、保障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781m2)、集控大厅(建筑面积4243m2)、1#~3#专家楼(建筑面积3455m2)、1#周转宿舍楼(建筑面积5886m2),总建筑面积62272 m2。
供氧工程规模:供氧总面积约20915平方米,供氧运行服务期限2年。
(1)工程项目及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
本次实施弥散式供氧的建筑物有多功能综合楼、集控大厅、1#周转宿舍、1#-3#专家楼共6个单体(保障中心暂不考虑),约418个房间,总供氧面积约20915m2。具体包括,多功能综合楼:负一层游泳池、健身房;一层会议室、报告厅、会客厅,二层办公用房、包间及会议室,3-9层 客房;1#周转宿舍:2-9层周转用房;集控大厅:一层集控中心,办公室、会议室;专家楼:除设备房、水电井、厨房、公共廊道等以外的其它房间。弥散式供氧系统运行维护期2年,包括设备日常维护、运行、年检及液氧采购等。
(2)供氧方式
采用液氧贮槽气化供氧方式,室内采用弥散式供氧,无需提供鼻吸式端口和计费系统。
(3)本标合同工程包括弥散式供氧方案设计、液氧气化站建设(含建安、供电工程等)、设备供货(液态氧储罐、汽化器、减压装置、氧气恒压监视装置、报警装置、入户终端等)、设备及管道安装、已完成品保护、场平及装饰装修恢复、培训移交、必要的备品备件、办理地方安全、消防、安监和特种等部门检验检测、投运前的第三方检测、使用效果检查和一切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手续等工作内容。
(4)承包人必须负责现场施工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负责整体竣工验收、缺陷处理、后期质保服务等;提供2年设备及系统的运行维护(包含液氧采购、运输、运行、设备年检等)。
(5)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临时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拆除、撤离等,主要包括施工用风、水、电、通信、照明设施,仓库和堆料场,临时房屋建筑、公用设施以及劳动安全、工业卫生、消防措施等。
(6)为完成承建工程所有与有关各方的协调配合等工作应包括在上述工作中。
2.3工期要求:
计划于2021年11月1日开工,设备投运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运行维护期:计划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正式投运日期以业主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林芝水电开发基地弥散式供氧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项目主要设备(制氧设备或供氧终端)制造商或代理商。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业绩要求:近3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海拔3000米及以上且供氧面积5000平米及以上类似供氧项目业绩2个及以上或承担过海拔3000米及以上且供氧面积10000平米及以上类似供氧项目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 其他要求
(1)压力容器安装专业分包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许可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及以上资质。
(2)设计专业分包人须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2018年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供氧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担任类似供养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担任类似供养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需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交2020年度6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资质名称有调整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新旧资质名称均有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25日9:00起至2021年9月30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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