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贵州分公司2021年罗甸沫罗、赫章大山坪风电场、赫章珠雉风电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贵州省罗甸、赫章
2.2 服务期:按具体项目单独签订可研、太阳能资源评估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可研报告并达到评审条件,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太阳能资源报告并达到评审条件
2.3 招标规模:拟对罗甸沫罗、赫章大山坪风电场、赫章珠雉风电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可研报告、太阳能资源评估报告的编制及评审技术服务进行招标。项目数量3个,罗甸县集中式光伏项目1个,罗甸县沫罗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容量6万千瓦,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沫阳镇、八总镇;赫章县集中式光伏项目2个,赫章县大山坪风电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10万千瓦,位于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朱明镇,珠雉风电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10万千瓦,位于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珠市乡。总容量预计26万千瓦
2.4 招标范围:贵州罗甸沫罗、赫章大山坪风电场、赫章珠雉风电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太阳能资源评估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含项目现场收资,配合招标人编制项目初步可行性方案)、取得可研报告评审意见(含内部、外部审查的会议、场地、评审等相关一切费用,审查结果必须满足项目所在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太阳能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取得太阳能资源评估报告评审意见(含会议、场地、评审等相关一切费用,审查结果必须满足项目所在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费用结算以实际完成内容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新能源项目(光伏或风电)可研报告编制(含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3项及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扫描件应提供能体现合同工作内容和签订日期,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10月10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