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21)7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强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 ;
2.3 项目投资总额:200712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1663652元);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宁强县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标段编号: E6107263541dgegn1a8k001;标段类型: 监理
标段名称: 宁强县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编号: E6107263541dgegn1a8k002;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宁强县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总建筑面积:3354.79平方米,其中包括商业办公楼1486.31平方米、批发大棚1298.35平方米、小型冻库570.08平方米
标段名称: 宁强县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建筑面积:3354.79平方米,其中包括商业办公楼1486.31平方米、批发大棚1298.35平方米、小型冻库570.08平方米;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
3.2 标段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申请人信誉要求:
3.4.1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2 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4.3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3.4.4 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其参与投标的诚信不良行为人。
3.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式
本工程资格预审,施工采用有限数量制;监理采用合格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1年09月27日 00时00分至2021年10月02日 00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1年09月27日 00时00分 起至2021年10月02日 00时00分从陕西省 平台 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20日 9时30分 ,地点为汉中市汉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团结街 298 号金格大厦)四楼大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gg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