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2022年度海上风电项目船用柴油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海上风电项目船用柴油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海上风电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船用柴油集中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具有成品油生产或经营许可资质,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柴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资格能力要求:本次采购油品的生产厂家要求为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中化石油或成品油年生产能力超过2000万吨的大型企业,或者所供油品为以上大型企业生产(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企业的授权书或购货渠道证明等相关材料)。 7.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具有3个及以上船用柴油供货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等)。 8.财务要求: 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自有供油船舶(海船)或长期租用的供油船舶(海船),并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租用船舶除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外,还应提供船舶租赁协议。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9-27 12:00到2021-10-11 09:3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9-27 12:00到2021-10-11 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