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站综合引导标识系统改造项目电力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南京站综合引导标识系统改造项目电力电缆采购
招标编号:STWZ-GZ-2021-395
本招标项目南京站综合引导标识系统改造项目电力电缆采购,招标人为上海申铁信息工程 ,代理机构为上海铁路物资 ,该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
包件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一 | 1 | 电力电缆 | 附页 | 项 | 1 | 接到供货通知的20日内 | 南京站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项目经验的生产制造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2.1.2质量保证能力:
(1)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内市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2)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产品3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2019年和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
2.1.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3年的同类物资两份及以上供货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同类物资的供货合同;(2018年至今)
2.1.5履约信用:不接受近3年内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2018年至今)
2.1.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两次网上公告后,投标人不足3家,则改为谈判采购)。
2.1.8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并
3.2报名
3.3招标文件售价:包件人民币300元(分包件收费)。售后不退(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 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3.4
4.2递交投标文件地
5.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同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5.2开标地
6.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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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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