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热电厂燃机烟气余热利用项目化学加药设备及化学检测仪表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热电厂燃机烟气余热利用项目化学加药设备及化学检测仪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 ,招标人为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化学加药设备及化学检测仪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北京热电厂厂内。
2.2 规模:本工程拟在1套由2台东方电气/三菱M701F4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可背压可纯凝供热机组和1套由2台东方电气/三菱M701F5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可背压可纯凝供热机组预留建设场地配套建设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系统。
2.3 建设工期: 2年。
2.4 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适用于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机烟气余热利用项目化学加药设备及化学检测仪表采购。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1套化学加药系统设备及1套化学检测仪表、技术规格以技术规范书和设计图纸为准。
2.6 交货地点:北京热电厂燃机烟气余热利用项目工程现场。
2.7 交货期: 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1套化学加药系统设备及1套化学检测仪表的生产,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2项及以上电厂业绩(以合同影印件等证明材料为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28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10月8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工: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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