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吨/年费托蜡项目装置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20万吨/年费托蜡项目装置施工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20万吨/年费托蜡项目由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宁夏丰佳盛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建设,以煤制油项目费托重质蜡和费托精质蜡为原料,年生产不同熔点的费托蜡20万吨。装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分子蒸馏、脱色精制、导热油炉房、造粉造粒、汽车装卸车场、储运罐区、循环水场、公用工程站、联合控制室、变配电所、消防泵站、给排水及消防等单元(建筑工程及建筑配套安装工程工程类别:1.二类工程:全厂管廊、给排水;2三类工程:除全厂管廊、给排水外的其他工程)。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宁夏煤业20万吨/年费托蜡项目装置工程施工。承包人工作范围包括材料采购、图纸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配合招标人工作等,具体情况如下:
(1)投标人材料供应范围及要求:1)负责除设备类物资外的材料采购工作(具体详见《供货矩阵》),包括采购计划编制、标包划分、采买及合同签订、催交、监造检验、仓储及材料管理、厂家服务等。2)按照招标人批准的《供货矩阵》进行采购,采购的材料物资必须满足相关规范和招标人要求。3)所有采购文件、随机资料、验收质量证明文件等应按照招标人文档管理要求提交招标人。4)招标人采购的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出库、运输、安装及调试。
(2)费托蜡项目装置工程图纸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1)配合招标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项目验收等开、竣工手续。2)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包括换填)、土方开挖、土方外运及因施工需要的土方倒运及回填(含垃圾清运),地下设施、装置区内总图及竖向、建/筑物、设备基础、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含二次深化设计)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工作等。工作界面详见技术附件。3)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管道、仪表、电气、电信、安全设施及消防等安装施工,以及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的热处理、检验和试验、防腐、绝热、调试、单机试车等。并配合完成吹扫和水冲洗、系统气密、填料装填、装置水联运、投料试车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工作等。工作界面详见技术附件。4)负责承包范围内临时设施的规划、实施及施工结束后的拆除、清理。5)负责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取得监督检验报告(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6)无损检测由招标人单独招标,投标人需为检测提供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电源、水源、照明、构件吊运和支撑、现场架设(含脚手架搭拆)、打磨、检测场地(预制场地)车辆的进出、临时通道、安全警戒等检测所需服务。7)配合联动试车、负荷试车、性能考核等所有工作,具体包括管线气密、阀门拆除安装、临时盲板安装拆除、临时管道安装拆除、保温拆除恢复、防腐补漆、加固设施等。8)设备及管道的标识制作、安装。9)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的所有检试验。10)配合招标人组织的检验及验收工作,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11)配合招标人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水土保持、防雷、工程质量评定、档案、审计等专项验收。12)按照招标人规定完成交工资料编制、验收及归档。
2.2其他:2.2.1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5日)。
2.2.2项目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精细化工园区D9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工艺装置已中交(交工)/投用1年或以上的PC或EPC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9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工程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合同甲方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中交(交工)或已投用1年或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工艺装置施工合同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甲方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2)拟任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工艺装置施工合同技术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甲方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职务、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3)拟任安全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工艺装置施工合同安全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安全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甲方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职务、单位名称)。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1)采购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采购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工艺装置施工合同采购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采购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甲方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职务、单位名称)。
(2)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采购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往前推算的一年内且连续6个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08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