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矿集团伊犁四矿清挖机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二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矿集团伊犁四矿清挖机招标采购
2.2 项目编号:SNZB-XWGX-D20212-0365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共设1个项目,总计:1个标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标包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要求到货时间(以合同签订后为起始时间) |
是否允许代理商 |
1 |
水仓清挖机 |
RQW1490 |
台 |
2 |
伊犁四矿 |
60天 |
否 |
所列品牌、型号仅供参考,皆为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报货物性能及技术要求应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2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投报货物的制造厂家;
3.3投报货物的整机及零部件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
3.4具有自2018年1月 1日以来签订过所投货物或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7日起至 2021 年10月9日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形式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发件人为 “51 发票”。报名时投标人确保所登记的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否则由此造成的发票错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工: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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