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采集系统、振动测试系统--数采分析系统、振动测试系统--振动传感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8-214TC210Y0CP)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数据采集系统、振动测试系统--数采分析系统、振动测试系统--振动传感器(招标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9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0月11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0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黎明国际酒店(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长安路10号),现场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潜在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以 500 元人民币 /80 美元每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
地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903B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可接受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专项授权须正本原件);
■制造商的国内全资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正本及制造商与国内全资子公司的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可接受制造商或国内全资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格式,专项授权须正本原件);
a.授权书格式可参照招标文件第一册“格式IV-9-4”,投标人(作为代理)和制造商代表必须签字,
b.上述授权文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须正本原件;
c.授权文件须按要求签字、盖章(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2)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一册“格式IV-8、IV-9”)(正本原件,须按要求签字、盖章(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3)业绩要求:
■无;
4)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a.中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应完整,包含“背面说明”、“附页”、“第二页”等说明的,须全部提供。
b.银行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原件。
c.中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应由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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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