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航标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航标维护 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5座灯浮标(冬季更换为5座冰浮标)、2座灯桩维护和保养,以及备用灯浮标和备用冰浮标保管工作。招标人仅提供备用冰浮标3座,备用灯浮标3座,投标人承担日常维护所有工器具、船只、零星材料及维护工人生活、办公及食宿全部费用。自然灾害及第三方造成的航标损坏灭失除外,航标日常巡检维护及航标更换作业所需的人员、车辆、船舶、设备、消耗器材、税费及维护工人生活、办公及食宿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
2.3 服务期: 维护期限为1年,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赋予的辖区航标和助航标志设置与维护职能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航标维护能力的证明 。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航标维护的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服务的相应能力 。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3.2.5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 否 。
3.2.6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承包人负责维护好承包范围内航标设施的正常使用,日常维护和保养须满足航标主管部门要求,确保满足船舶进出港及通航安全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29日9:00起至2021年10月15日17:00止。
获取方式:【电子招标】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工: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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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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