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发展控股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编号:DK-CG2021044-ZB
2. 项目
3.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金额(元)
A
东莞控股公司永续中票承销商采购项目-券商类金融机构
自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作完成止
/
B
东莞控股公司永续中票承销商采购项目-银行类金融机构
自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作完成止
/
注:项目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 承销费率:承销费率最高限额为实际发行总额的1.2‰(含税)。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或经其唯一授权的省/市级分支机构,不接受同一金融机构2家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A包投标人应为券商类金融机构,B包投标人应为银行类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独家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详见附件中独家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或其上级法人具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业务资格;
(3)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他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标项目正常履约的情形;
(5)不存在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 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且履约过程中因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未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 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
(7)不存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 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或过失责任的情形;
(8)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合格的投标人其他要求;
(9)本项目A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B包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银行类金融机构。
6.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有需要,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7.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09月30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网站(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 网站 、 网( )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
15.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
邮 编: 523009 联 系
电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