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费县温凉河巩庄水源工程 已由 临沂市水利局以“临水许〔2019〕35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为 费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本招标项目 费县温凉河巩庄水源工程 已由 临沂市水利局以“临水许〔2019〕35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为 费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一处(巩庄橡胶坝工程)和与以上工程对应的环境工程。工程等别为Ⅳ等,总蓄水量315万m3,回水长度5.6km,回水面积1034亩。共2节,每节45m。。
费县温凉河巩庄水源工程施工标,包括初步设计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工作。。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费县温凉河巩庄水源工程施工标
标段内容:
费县温凉河巩庄水源工程施工标,包括初步设计批复全部内容进行施工和保修工作。
资格审查项:
1.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2.资质证书. 3.营业执照.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7.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8.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9.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一处(巩庄橡胶坝工程)和与以上工程对应的环境工程。工程等别为Ⅳ等,总蓄水量315万m3,回水长度5.6km,回水面积1034亩。共2节,每节45m。。
费县温凉河巩庄水源工程施工标,包括初步设计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工作。。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费县温凉河巩庄水源工程施工标
标段内容:
费县温凉河巩庄水源工程施工标,包括初步设计批复全部内容进行施工和保修工作。
资格审查项:
1.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2.资质证书. 3.营业执照.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7.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8.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9.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
3.规模
2481.17万元
2481.17万元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3 申请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4.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1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申请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4.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及其他说明
5.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确定方法详见《费县温凉河巩庄水源工程施工标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5.2申请人在《山东省水利工程 》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后方可购买费县温凉河巩庄水源工程施工标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5.3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5.4与监理及质量检测单位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企业将不能成为施工标第一中标候选人。
5.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确定方法详见《费县温凉河巩庄水源工程施工标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5.2申请人在《山东省水利工程 》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后方可购买费县温凉河巩庄水源工程施工标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5.3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5.4与监理及质量检测单位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企业将不能成为施工标第一中标候选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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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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