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新疆分公司2021年直流远供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 预估规模:1092万元(含税)。
1.1.2 招标内容:直流远供设备(主要含局端、远端等)的安装、检测、开通、系统调测、电力缆的布放及物业协调、保修等服务。
1.1.3 计划工期:收到订单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建设。
1.1.4 实施地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1.5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1.1.6 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1.1.7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 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
标段名称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实施地域 |
标段1 |
301.15 |
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巴州 |
标段2 |
288.26 |
奎屯、石河子、塔城、克拉玛依、阿勒泰 |
标段3 |
269.59 |
乌鲁木齐、昌吉、吐鲁番、哈密 |
标段4 |
233.00 |
伊犁、博州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100.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运作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2.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的施工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或新疆分公司列为“禁止交易企业”的。
须提供承诺函。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09日10时00分至2021年10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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