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概况:通过将粤西农副产品综合交易中心污水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将海鲜加工区高盐污水单独收集预处理后,预处理合格的高盐污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在一起,经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到高新区市政污水管网纳污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定为 1 个施工合同,计划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2.3招标控制价: 3826710.65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当项目经理资格条件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3.3“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10月14日的9:00~12:00,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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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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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xyunl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