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北京
1. 招标条件
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境外电力项目财务模型模板搭建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方便市场开发人员通过经济指标和收益情况判断境外绿地电力项目可行性,需为境外风电项目、光伏项目和燃气电站项目分别搭建绿地投资财务模型模板,以方便市场开发人员使用和后期自行维护调整。模型模板数量和模式不限。服务期为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1)拥有执业证书的国际会计事务所或其成员机构;
(2)在欧洲、东南亚、中亚和南美地区有分支机构或团队。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2.2 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今,为国内企业提供境外风电、光伏和燃气电站的估值或财务模型测算或投资分析业绩各一个,项目所在地需在欧洲、东南亚、中亚或南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服务类型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八年及以上财务模型测算或境外项目投资分析或估值分析的服务经验;
(2)熟悉欧洲、东南亚、中亚和南美区域的主流电力市场,拥有该4个区域电力项目的财务模型测算或投资回报分析或估值服务业绩,并提供详细业绩清单(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服务类型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29日9:00起至2021年10月12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