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北方202.49工程送风系统设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送风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N0-WZ-GKZB-21-0118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北方202.49工程送风系统设备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采购送风系统设备1套及部分设备的安装、调试,明细见附表1:设备采购清单。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送风系统设备1套及部分设备的安装、调试,明细见附表1:设备采购清单。
2.5 交货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厂区。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5个月内。
2.7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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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投标人必须是主要投标设备(空调机组及室外机)的设备制造商。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自查截图;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自查截图;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保密及廉洁:
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要求(见投标保密承诺函,见公告附件2),并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投标廉洁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北方202.49工程送风系统设备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10月12日 09时00分-2021年10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