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中心2021年新建电铲大修场地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设备维修中心2021年新建电铲大修场地工程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名称为设备维修中心新建电铲大修场地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对现有地面进行混凝土硬化,硬化面积1.4万平方米;其中670.80平方米需铺设钢轨,钢轨为利旧,材料甲供;新建砖垛铁栅围墙,总长439.2米。
2.1.2 建设地点:宝日希勒露天煤矿厂区内。
2.1.3 计划工期:项目计划工期为90天(日历天),以项目开工报告开始至项目竣工为止。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 工程款拨付:本工程不拨付工程预付款,付款方式采用电汇或承兑汇票,按照每月进度完成情况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金额为经审核后的进度结算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可支付部分结算款,支付的部分竣工结算款与进度款累计不超过招标人造价部门审核后结算金额的92%,剩余8%用于审计预留及质保金。工程结算经招标人审计部门审核后,以审计审核后的竣工结算为准扣留3%质保金,剩余结算款一次性支付,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2.1.5 发票类型:本次工程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2.1.6 质量标准:
(1)安全环保标准:安全目标实现 “五个零”(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直接经济损大于20万元的设备机械事故、火灾事故、场内交通、垮塌事故);不发生恶性未遂事故,力争轻伤事故为零;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群体中毒事件,不产生职业病患者;不发生大面积传染病;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气、水、声、渣达标排放。
(2)施工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已竣工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内容必须包含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建安B)。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连续的近6个月(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所在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技术负责人要求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连续的近6个月(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所在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证书,安全负责人要求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连续的近6个月(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所在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0-12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18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