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风机变频器维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风机变频器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辽宁省 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锦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铁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铁岭大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盘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盖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2 工期:本合同有效期为第一台维修之日起36个月,如果中途结算的总费用金额达到3,920,000.00元,本合同提前到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变频器返修工期不超过15天。
2.3 招标规模:详见文件
2.4 招标范围: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
高山子风电场:阜新市境内
阜北风电场:阜新市境内
彰北风电场:阜新市境内
扎兰山风电场:阜新市境内
平顶堡风电场:铁岭市境内
大洼风电场:盘锦市境内
大兴风电场:铁岭市境内
风机变频器维修工作(风机组PM3000变频器维修、禾望3000变频器维修、SPM750变频器维修、GTE变频器及Crowbar维修及变频器各类控制板维修)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风机变频器维修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风机变频器维修标段包1
(1)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风机变频器维修标段包1
(1) (a)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本标段内容)(b)具有移动维修、测试平台,以便在风场区域内灵活、快速、保质保量的完成维修工作(附移动维修、测试平台的证明材料),并保证移动维修、测试平台长期在现场进行服务。
(2) 近三年(2018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投标人的对应部件维修或装配或制造业绩不少于500套(附业绩证明材料),且修后运行状况良好,对于变频器维修项目需提供维修后的试验报告。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 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6) 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7)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8)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9)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2) 投标被授权人及项目经理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其中之一)相关材料证明。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12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10月19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