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 新华公寓智能用电小区低压集抄改造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海口 新华公寓智能用电小区低压集抄改造采购工作,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进行报价响应。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 1.2采购编号:0006200000082144 1.3 1.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5采购分类:工程/施工类。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1.8 1.9采购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 1.10项目是否限价:否 二、采购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 工期 备注 1 01 海口 新华公寓智能用电小区低压集抄改造 1-1 海口 新华公寓智能用电小区低压集抄改造 124.43 /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注:1.报价方式:本次采购标段1-1为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大于15%的,须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不合理的,视为无效报价。 2.合同签订:建设单位按项目施工费估算价×(1-中标下浮系数)做为合同暂估价,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3.结算方式:以竣工验收核定的工程量为依据据实结算,工程结算价=经第三方工程造价审价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1-中标下浮系数)。 4.结算取费依据:工程竣工结算时根据双方最终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按照《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15年版)》《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15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15年版)》《海南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工程取费调整指导意见(2020年版)》定额的取费标准调整进行结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 具有2018年至今相同(或以上)电压等级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 供应商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不合格记录,且未被工程所在地政府、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5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报价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6 供应商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报价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段 1 供应商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海口 新华公寓智能用电小区低压集抄改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中国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提交。 (2)采购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采购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