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吴大道(长江路-兰陵路、龙游河-采菱港)大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为: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吴大道(长江路-兰陵路、龙游河-采菱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文号为:常天发改[2021]1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吴大道(长江路-兰陵路、龙游河-采菱港)大修工程质量检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具体以招标人书面委托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normal style="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25%" align=center>标段序号 |
normal style="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25%" align=center>标段内容 |
控制价 |
normal style="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25%" align=center>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normal style="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25%" align=center>项目负责人 |
normal style="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25%" align=center>01 |
normal style="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25%" align=center>中吴大道(长江路-兰陵路、龙游河-采菱港)大修工程质量检测 |
本工程工程质量检测单价最高限价*70% |
normal style="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25%" align=center>检测机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normal style="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25%" align=center>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包括内容详见3.3.2,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包括内容详见3.3.3 |
normal style="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25%" align=center>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必须录入5.0系统资料库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3.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3.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内容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
3.3.3 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计量认证证书的检测能力附表上所列检测项目必须有“见证取样检测”及“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的基本检测内容;
3.3.4 投标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岗位合格证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10月 13日 9 时00分至2021年10月26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缴纳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