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老年医院新门诊综合楼开荒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门诊综合楼开荒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1-145
项目
预算金额: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最高限价/品目号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合同包预算金额
投标保证金
1
1-1
新门诊综合楼开荒服务项目
1项
110000
110000
1100
2、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不能使用强酸或强碱性清洁剂,避免导致本材变色、变形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补充事宜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合同包:1
无
2、报名、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 ;
账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老年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3.项目
电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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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fjzx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