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 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长春中韩示范区内。
建设规模 :2×200Nm³/h 制氢,500kg/d 加氢的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站及其附属工程;
配套 18.56MWp 光伏及其附属工程;厂外接口(含电力接入、用水、雨水、排污及供暖等)。
项目整体进度:2021 年 10 月 30 日设备到货,11 月 30 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具备联合 试运条件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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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工期(服务期限)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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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示范区再生能源+PEM 制 氢+加氢”一体化 示范项目工程施 工 |
中韩示范区“可再生能 源+PEM 制氢+加氢”一 体化示范项目建筑工 程(具体见施工工程量 清单) |
计划 2021 年 10 月 15 日开工,2021 年 11 月 20 日土建 交安, 计划 12 月 30 日投运。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中韩示范区“可 再生能源+PEM 制氢+加氢”一 体化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工程 施工 |
1、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 财务要求: 1) 经营状况良好;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建设完工业绩,并提供业绩 证明材料。 5、项目经理资格: 1)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编的注册二级建造师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证)。 2)项目经理须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6、其他要求: (1)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 (3)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 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独立法人企业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 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