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 受中国邮政集团 辽宁省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鞍山市 海城市趟汽车邮路(含装卸)外包项目(二次公告)”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LNCH-YZ-20210904B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 鞍山市 海城市趟汽车邮路(含装卸)外包项目服务进行采购,最高限价金额142.5万元,服务期12个月。
4.招标内容:中国邮政集团 鞍山市 海城市趟汽车邮路(含装卸)外包项目服务进行采购,以每条线路主力车型4.2米箱式货车预算单价作为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如下:
邮路属性 (一干/二干/邮区) |
组开单位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公里) |
主力车型 厢式货车(米) |
主力车型 (吨) |
单程/往返 |
车辆权属(自有/社会) |
拦标价格 |
备注 |
|
基础运价 |
价格权重 |
|||||||||
(元/趟) |
||||||||||
市趟 |
鞍山公司 |
海城东线 |
132.4 |
4.2 |
3 |
往返 |
社会 |
435 |
15.3% |
负责途经各支局邮件装卸工作 |
市趟 |
鞍山公司 |
海城南线 |
130.4 |
4.2 |
3 |
往返 |
社会 |
356 |
12.5% |
|
市趟 |
鞍山公司 |
海城东线2 |
154.2 |
4.2 |
3 |
往返 |
社会 |
500 |
17.5% |
|
市趟 |
鞍山公司 |
海城西线 |
111.6 |
4.2 |
3 |
往返 |
社会 |
365 |
12.8% |
|
市趟 |
鞍山公司 |
海城西线3 |
85.6 |
4.2 |
3 |
往返 |
社会 |
280 |
9.8% |
|
市趟 |
鞍山公司 |
海城西线2 |
74.2 |
4.2 |
3 |
往返 |
社会 |
244 |
8.6% |
|
市趟 |
鞍山公司 |
海城北线 |
83.1 |
4.2 |
3 |
往返 |
社会 |
270 |
9.5% |
|
市趟 |
鞍山公司 |
海城-南台 |
42 |
4.2 |
3 |
往返 |
社会 |
139 |
12.0% |
|
市趟 |
鞍山公司 |
海城-铁西 |
17 |
4.2 |
3 |
往返 |
社会 |
59 |
2.0% |
|
注:每条邮路设置主力车型基础运价,报价只报基础运价,各车型实际运价=基础运价*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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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 (厢式货车, |
系数 |
|||||||||
4.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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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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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确定一名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5.服务期限:12个月。
6.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及以上企业,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5)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车辆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7)近3年以来投标人曾在安全生产、规范管理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或给招标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发生提供承诺书。中标后经核实一经发现,直接做废标处理。
(8)近3年以来投标人无企业员工劳资纠纷等经济事项的发生,无重大交通事故、车辆原因失火等事故的发生,提供承诺书。中标后经核实一经发现,直接做废标处理。
(9)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10)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11)投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干线运输业务的
(1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中标后的预算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提供承诺书。
(1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城市(沈阳)或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14)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运输车辆20台(含)。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均视为自有车辆):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 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 名下的车辆);
(2)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15)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16)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17)中标后,投标人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18)保险及理赔: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车辆手续齐全,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车损险等,其中,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不计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1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不计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1座×¥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不计免赔率;所有险种的保费由承运人承担。
(19)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除双方单独约定外包,承运人须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其他货物、物品拼装,并提供承诺书。
(20)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并提供承诺书。
(21)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必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相关资格条件,同时,须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承诺书。
(22)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二中标人知晓并同意:合同期内在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项目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在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价格压降。第二中标人在履行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中标原则。
(2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招标文件的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16日9时30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9时3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9时30分。
(3)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递交加密版的投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
(5)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除接受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外,还接受以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远程)解密。
(7)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9.开标:
1)开标时,投标人须自行在现场(远程)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线上开标。评标时,所有投标文件以线上电子版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开标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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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