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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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 现将“成渝竹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宜宾市科创城配套学校项目、宜宾市科创城配套道路及绿地广场项目包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招标文件中需要澄清、修正的条款以补遗文件形式进行明确,本补遗文件是在招标文件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不符,以本补遗文件为准,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如下: 一、招标公告第3条3.1.2项中施工业绩要求修正为: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4“招标项目名称”修正为“成渝竹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宜宾市科创城配套学校项目、宜宾市科创城配套道路及绿地广场项目包(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三、招标公告中联系 2021年10月13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