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10KV接入工程EPC总承包(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关于开展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025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19〕37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19〕0024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同意调整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19〕4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 新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_已落实_,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
(1)电缆部分:本工程新建2回ZA-YJY-8.7/15-3×400mm²电缆共3km;新建10kV-3×400mm²户内电缆终端4套;新建10kV-3×400mm²电缆中间接头9套。
(2)排管部分:本工程共计新建4孔拉管长度约1030m,新建1x4孔排管75m,新建2x4孔排管12m,新建2x6孔排管75m。直线工井4座,7m×1.9m×1.6m转角工井2座,13m×1.9m×2m异型三通工井1座,7m×1.9m×2m四通工井2座,10×0.8×0.8m异型三通电缆沟。
(3)光缆部分:本工程新建2回48芯非金属阻燃光缆共3km。
2.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0163.15万元,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约540万元。
2.4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10KV接入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所涉及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验收)、正式电源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调试、报装手续、客户的全部用电手续、正式电接通正常使用后的运行维护工作、缺陷修复等。包含但不限于电缆敷设工程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等;负责向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及保修工作,确保验收合格并送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
①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
(2)业绩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的业绩:
①设计业绩:投标人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业绩(或包含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内容的其他业绩);
②施工业绩:投标人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已经完成的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或输变电工程施工部分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业绩)。
(3)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且需要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之前最近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一致。
注: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且需要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6)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或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均为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7)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8)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投标人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w.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x.投标人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y.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z.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aa.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p、q、v、w条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款(7)、(8)的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申请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④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项目经理;
⑤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认定其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业绩认定;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11)其他要求: /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10.10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docx(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 10.11 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10.12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640版本制作,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3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