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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云梯消防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10-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绥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绥宁县云梯消防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1、采购项

绥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绥宁县云梯消防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 绥宁县云梯消防车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计[2021]0092

3、邵阳市交易中心项目编号:2021CG09SN0785       

4、采购代理编号:HNXZ-2021-SY-XMZB-0803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预算:3400000.00元;最高限价:3400000.00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

品名分类

品名名称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绥宁县云梯消防车采购

A02030708

消防车

一台

3400000.00

3400000.00

4400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配套货物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1.3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指2021年4-2021年9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站 、“信用湖南”网站 、湖南省 站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线上

2.2、

2.3、在 2021  10  12 日上午9:00至 2021  10  19 日17:00(北京时间),点击“项目信息——政府采购”找到投标项目,点击查看,进入项目页面点击右上角“购买标书”按钮,下载标书及相关资料;

2400元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   11  5  09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  

3、开标时间: 2021  11   5   09  3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 ,邵阳市 网站(ggzy.shaoya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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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xz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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