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投审〔2021〕49号批准建设, 本项目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电力管线迁改施工监理4116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西起三水区北江大道站,东至南海区港口路站,全长55.22km,其中地下段49.14km,过渡段0.82km,高架段5.26km。共设33座车站(地下站30座、高架站3座),设平胜车辆段和大塱山停车场、湾华控制中心,设三水主变、绿岛湖主变和平洲主变。
2.3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四号线一期工程电力管线迁改施工完工时间为准)。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50万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所有车站、区间、段场及主变电站等涉及迁改的电力管线施工标共设3个标段,其中主网迁改共1标段,包含35kV、110kV和220kV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配网迁改共2个标段,含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本项目需对3个施工标进行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的施工监理及保修期监理,施工监理内容包括:前期准备、施工、调试、验收、消缺、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主要设备监造;保修阶段的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
2.6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7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须已在 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登记。
4.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质证书有限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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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