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运处机关至邹县站光缆线路改造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铁运处机关至邹县站光缆线路改造,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铁运处机关至邹县站光缆线路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工程 招标编号:SNZB-YZMY-D20210-0299 建设 本项目为铁运处机关至邹县站光缆线路改造,主要工作内容为:处机关调度楼通信机械室敷设新光缆至邹县站铁运处通信机械室,新敷设一根GYSTA48B1单模光缆,线路主要敷设方式为电杆吊挂敷设等。 (具体详见工程施工方案设计书) 25日历天。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4 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能够协调处理地企关系。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查验原件,如若发现所提供资料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本项目通过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需先登录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近3年(2018年10月1日至今)具有相同或类似规模及以上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包括工程合同、验收证明等。 备注:工程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 (1)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2.2 招标范围
2.3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5 投标人注意事项:
4. 业绩: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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