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荣成市
1. 招标条件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压水堆扩建工程石料厂改造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荣成市华能石岛湾核电厂
2.2项目概况: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位于山东省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2.3服务范围如下:
本次设计工作主要范围包括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工程混凝土链石料厂区域设备、构筑物的完善、环保、消防改造设计,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0年,最终设计文件应包括初步设计方案、最终设计方案、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竣工图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14日9:00起至2021年10月2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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