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防洪大包围枢纽功能维护和提升(澹台湖枢纽、元和塘枢纽、娄江枢纽、外塘河枢纽)工程
(招标编号:SDJ.CL2021-65)
1.苏州市河道管理处的城区防洪大包围枢纽功能维护和提升(澹台湖枢纽、元和塘枢纽、娄江枢纽、外塘河枢纽)工程已经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市城区防洪大包围沿线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苏州市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项目对城区防洪大包围沿线澹台湖枢纽、元和塘枢纽、娄江枢纽、外塘河枢纽共计4座枢纽闸站进行功能维护和提升。建设内容包括澹台湖枢纽、元和塘枢纽、娄江枢纽、外塘河枢纽的泵站辅机系统更新改造(设备管路、阀件及表件、电气元器件等);金属结构设备维修养护(闸门维修保养、防腐处理、清污机维修、液压启闭机检修等);室内外修缮(厂房及管理区外立面更新、厂区绿化场地整修等);场地灯光设备更新。
(3)工期:300天(日历天),计划开、竣(完)工时间:2021年11月20日至2022年9月16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SDJ.CL2021-65 |
城区防洪大包围枢纽功能维护和提升(澹台湖枢纽、元和塘枢纽、娄江枢纽、外塘河枢纽)工程 |
1823.5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 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
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 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
近五年承担类似业绩且信誉良好 |
信誉良 |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 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本项目弃土堆场(排泥场)由投标单位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5000立方米。
(11)企业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为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含闸站),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竣)工证明,并同时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未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近五年指2016年10月26日至今,以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竣)工证明上明确的竣(完)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为准。
(1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③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处理。
⑤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量化打分: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小于等于9家的,则全部入围;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按得分顺序确定前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最后一名入围单位得分有并列,则并列单位全部入围);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资格预审评审赋分表详见附表。
7、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7.1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会员信息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7.2网上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的作为无效报名处理。电子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9时30分。
8、此次水利电子化网上招投标以投标单位网上提交的电子资审文件为准,须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 平台》网站可查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复印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证书须提供拟派所有人员证书的复印件。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 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4)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含单位名称、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
(5)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为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含闸站),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竣)工证明,并同时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未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近五年指2018年10月26日至今,以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竣)工证明上明确的竣(完)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为准。 (6)弃土堆场(排泥场)需由投标单位自行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5000立方米。投标单位须提供弃土堆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原件(协议书需写明弃土场提供单位同意本项目土方堆放的相关说明,否则视为无效。协议书格式系统中下载,协议书包括土方堆场的地点、容积、运输线路、堆场的照片、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