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LB-TZ-2021-055
项目 采购方式:'Wingdings 2';line-height:150%;font-size:16px\">R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元 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年审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根据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①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 (5)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 2021年10月18日至 2021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