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温州2021年-2022年基站岩土勘察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1-12804),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温州2021年-2022年基站岩土勘察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本次拟采购杭州、温州2021年-2022年基站岩土勘察,温州含桩检服务。岩土勘察服务包括钻探取样、试验,提供工程所需要的剖面图、柱状图、物理统计表及土工成果总表等相关资料,预估杭州720个站点、温州540个站点需进行岩土勘察服务采购;预估温州90个桩基检测项目。采购预算:593.91万元(含税),以预算*中标份额为合同金额上限,按需下单结算。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量为 1 个。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估金额(含税) |
实施区域 |
排名 |
份额 |
标段1 |
杭州 |
岩土勘察服务 |
305.28万元 |
淳安、建德、临安、桐庐、富阳、西湖、滨江、萧山 |
1 |
60% |
上城、钱塘、余杭、临平、拱墅 |
2 |
40% |
||||
标段2 |
温州 |
岩土勘察及桩检服务 |
288.63万元 |
温州市 |
1 |
100% |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函中明确中标优先顺序。同一投标人所投所有标段中填写的优先级必须一致,若不填写或不一致,则默认为按标段号的先后顺序。
2.4服务期限:下发通知后5日内完成并出具报告。
2.5服务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温州市。
2.6采购预算:593.91万元(含税)。
2.7财务列支: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
2.8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9中标人数量:标段1杭州2个中标人,标段2温州1个中标人。
★2.10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非OFF)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标段2温州的投标人还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所投标段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和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各标段人员允许复用。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岩土勘察服务类)。业绩证明材料:(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若提供框架合同的,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标的、框架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能显示对应关系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同一框架下只认定为一份业绩。(3)合同、订单或结算文件缺签订时间的,若从内容上可有效判断时间符合要求,则给予认可。证明材料不足的业绩不予认可。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中国铁塔列为浙江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9.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8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9 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5日17时30分至2020年10月22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发售)。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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