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北车辆段微控空重车试验台购置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1-ZBLJSSB10
一、招标条件(自行招标)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北车辆段现就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 郑州北车辆段微控空重车试验台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郑州北车辆段微控空重车试验台购置项目,具体标段见下表:
招标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微控空重车试验台 | 台 | 1 | 自中标之日起不得超过15天 | 郑州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须为设备生产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方须提供近三年不少于2个同类设备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于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以便准确核对)。
3.2 投标人必须保证按使用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3.3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信誉良好,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 通报期内,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其他铁路集团 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反应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所提供的产品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质量抽查通报及复查整改期限内(投标文件中须附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需提供:
(1)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信息(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性)。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供应物资必须为合法企业生产的正规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合格证或质量说明书齐全,质量三包,符合生产实际需要,满足正常使用的条件。
3.4 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5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6 资质要求和技术规格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从2021年10月15日起至10月21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开获取。
4.2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放有效期内,向郑州北车辆段现场提交以下两份资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料现场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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