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招标  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公 

三峡能源肃北马鬃山50MW光伏项目工程监理项目

   日期:2021-10-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三峡能源肃北马鬃山50MW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11100131273)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一、招标条件本三峡

三峡能源肃北马鬃山50MW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11100131273)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能源肃北马鬃山50MW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10 月15 日 09 时00 分到2021 年10 月22 日 17 时00 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能源肃北马鬃山50MW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场区位于酒泉市肃北县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镇
境内,场址坐标为:(40°54′48.552798″,96°45′15.674787″)、(40°54′
38.897055″,96°46′03.873562″)、(40°54′13.824510″,96°45′55.144402″)、
(40°54′23.479210″、96°45′06.950344″),距离玉门镇约73km ,距离瓜州县城约
94 km。场区地貌为北山山系山前倾斜冲洪积平原的戈壁滩地,地势北高南低,地势开阔,
兰新铁路从场址以南约30km 经过,桥马公路从场区附近通过,交通条件较为方便。
项目容量50MW,与风电场共用在建的监控中心和330kV 升压站。各子单元以35kV 电压等级
汇合后以35kV 架空线路接入330kV 汇集站,升压后经由330kV 线路送出(送出线路已建成)。
建设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光伏区、35kV 集电线路及架空线路、330kV 升压站(本期只
涉及35kV 配电室开关柜、电气二次设备、控制及直流系统(如有))及监控中心、储能等土
建安装工程、辅助设施工程、设备到货验收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监理以及配合业主完成
其他工作。从项目施工准备到移交生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完成,配合招标人完成移交生
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8 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监理服务期:从项目施工准备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期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近3 年具有2 个及以上光伏电站(规模在50MW 及以上,含升压站)项目土建
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或相关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
有1 个50MW 及以上类似工程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经验和监理业绩
(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 年无连续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 年10 月15 日9 时至2021 年10 月22 日17 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tgtiis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服务说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