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射阳海上风电场2021年-2022年度运维船租赁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射阳海上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射阳港水域西南侧的新洋港口至斗龙港口之间的海域,场区中心点离岸约45km,海底高程-13m~-16m,场址面积约48km²。风电场共安装67台单机容量4.5MW的单桩远景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00MW。风电场设置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升压站上部为全钢结构,下部为钢管桩导管架式基础结构。
规模:300MW
范围: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射阳海上风电场2021年-2022年度运维船租赁项目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3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船的海上船舶检验证书薄,船体的营运海区须包含A1或A1+A2,提供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遣船只的船员适任证书,提供的证书至少包含且不限于船长、轮机手、水手。
(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项近海海域工程项目运营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合同范围等信息页面,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16日15:00起至2021年10月21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