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农科院郑店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核心提示:报建编号: 42011520211009001 报建名称: 武汉市农科院郑店科技创新中心项目 招标登记编号: 202110151206460743招标项目名称:
报建编号: | 42011520211009001 |
报建名称: | 武汉市农科院郑店科技创新中心项目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110151206460743 |
招标项目名称: | 武汉市农科院郑店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江夏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农业科学院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郑利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成套 (招标二部) |
招标人 |
工程 2、招标范围:本工程全部设计工作(含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及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的施工。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5052.74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发改审批服务【2021】122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445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1-10-19 17:00 ~ 2021-11-12 09:30 |
投资总额(万元): | 5052.74 | 购领招标文件 申请人应按规定从“市 ”免费下载所申请标段(包)的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 ”—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三、招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 ”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市 ”)将拒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四、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五、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将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