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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输电规划方案及接入系统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1-10-20     浏览:2    
核心提示: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输电规划方案及接入系统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境内1. 招标条件本项目
 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输电规划方案及接入系统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境内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输电规划方案及接入系统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单位为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输电规划方案及接入系统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开发区域位于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境内,主要分布于芦家湾、车道、合道、毛井、小南沟、南湫、虎洞、罗山川、洪德、山城、甜水堡、秦团庄、耿湾等13个乡镇。

2.2建设规模: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规划开发新能源容量为6000MW,其中风电容量4500.9MW,光伏容量1500.4MWp,拟分为12个风光同场项目。

2.3服务期:从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6000MW新能源输电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方案评审及取得审查意见;2022年01月31日前完成1000MW新能源接入系统(一次、二次)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评审及取得审查意见;2022年03月31日前完成5000MW新能源接入系统(一次、二次)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评审及取得审查意见。

2.4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编制《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6000MW输电规划方案》;并根据输电规划方案的区域划分对应编制接入系统(一次、二次)设计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输电规划方案及接入系统(一次、二次)设计报告评审工作(评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专家费、会议费等由投标方承担),最终取得电网公司对《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6000MW输电规划方案》及对应接入系统(一次、二次)设计报告的评审意见,包含但不限于:

1)输电规划方案、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编制,应满足《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光伏发电站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各级电网公司的输电设计规范及相关文件等要求,说明设计风光场本期工程投产前有关系统的电网概况等情况;

2)6000MW输电规划方案内应统筹考虑2022年底1000MW就地接入及2023年整体6000MW外送投运情况;

3)6000MW输电方案应对送电方向,输电电压等级,送出线路走廊规划等进行详细研究,通过电气计算以及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提出推荐方案。输电规划方案深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应技术导则以及国网甘肃公司、国网西北分部、甘肃省能源局的要求并达到国网甘肃公司评审条件;

4)根据电力平衡分析结果,进行地区电网消纳能力分析,明确项目的市场定位,对项目投运后电网的新能源消纳情况进行评估;

5)根据原有电网特点、负荷分布情况、周边电网资源情况、系统电压系列情况和风光电场规模、分期投产容量,简述方案拟定的思路;

6)充分考虑地方电源点分布和消纳能力,提出设计风光场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和接入系统比较方案,进行必要的潮流、短路、电压稳定分析等电气计算,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提出推荐方案,包括出线电压等级、出线方向、回路数、导线截面和线路长度等,并提出主要设备参数选择、风光电场并网运行相关要求;

7)二次部分提出系统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调试自动化子站设备、电能计量装置及电能远方终端、通信系统的接入系统内容;

8)接入系统工程投资估算分析;

9)负责协调项目输电规划方案及接入系统(一次、二次)设计报告的评审,并承担相应的评审、会务等费用,协助招标人取得电网公司的评审意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 投标人近5年(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3项及以上电力规划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规划方案类型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19日9:00起至2021年10月2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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