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运输公司机车信号、列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车载无线通信设备购置(含安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106948,招标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TG/CW 208-2017 《企业自备机车在国家铁路接轨站作业安全规定》 要求,“地方铁路的过轨作业机车须配备使用机车信号、列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车载无线通信设备(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我公司现有12台在用机车需要安装此三项设备,以保证我公司自备机车能够进入国铁接轨站正常作业 。我公司自备机车需要进入3个国铁接轨站,分别是叶赤线的平庄南站、元宝山站和京通线的安庆沟站 。
招标范围:应用于东风12型内燃机车三项设备4套,应用于东风4B型内燃机车三项设备8套,共计12套设备。
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90日内到达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企业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机车信号、列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车载无线通信设备这三项设备的有效的CRCC证书并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若为代理商须上传所代理生产制造企业的CRCC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机车信号或列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或车载无线通信设备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3)代理商需具有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代理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0-20 10: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26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