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岭公司循环水泵系统节能优化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辽宁铁岭发电有限公司铁岭公司循环水泵系统节能优化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辽宁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x300 2x6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说明: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二次公告只需报名, 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一次公告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铁岭公司循环水泵系统节能优化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报名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台300MW级及以上等级机组立式循环水泵制造业绩或改造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页并附使用单位联系方式),提供无关业绩或业绩提供不完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将技术成果转化为相应的专利技术的能力,提供至少一项相应水泵技术成果的专利技术证明。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0-20 16:00到2021-10-2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0-20 16:00到2021-10-29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