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市建邺区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 19楼1902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66021754043
1.2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9.2万元; 1.5最高限价:9.2万元,超过此价格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1.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南京市建邺区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及试点整治工作方案编制。 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所有建邺区水务局入江支流排口完成“一口一策”及试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并提交给采购方验收完成后。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商业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供应商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1年10月20日9时至2021年10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3.3具体方式: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须前往 /(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磋商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
(3)供应商可通过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电子档(磋商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磋商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供应商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 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 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磋商文件服务费支付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纸质磋商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 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2021年11月0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5.2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 江苏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网站发布公告。 7.2本次采购请按“包”购买采购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按“包”开启、评标。7.3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7.4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7.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 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建邺区水务局 地
联 系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 联 系
电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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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