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汕头电厂2022至2024年度一、二期粉煤灰统灰销售清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汕头电厂2022至2024年度一、二期粉煤灰统灰销售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汕头电厂2022至2024年度二期粉煤灰统灰(#4库)销售清运。
2.2项目简介:
汕头电厂位于汕头市濠江区澳头村,电厂煤电机组总容量为1200MW,其中一期两台300MW亚临界俄供机组,二期一台600MW超临界国产机组。机组除灰系统采用正压电除尘除灰方式。全厂共有灰库四座,每座容量3000吨,其中细灰库一座(#3库)、一期统灰库一座(#1库)、二期统灰库一座(#4库)、事故备用灰库一座(#2库)。一期统灰生产量约6万吨/年,二期统灰生产量约6万吨/年,实际生产过程中,粉煤灰产量会受机组负荷率、发电小时数变化、煤种变化、燃烧工况变化及设备故障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2.3招标范围:
汕头电厂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生产的所有粉煤灰统灰的销售清运工作。一期粉煤灰统灰(#1库)三年预估量约18万吨,二期粉煤灰统灰(#4库)三年预估量约18万吨。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包干的形式, 按电厂实际过磅计量结算,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备注:如系统运行方式需要,一期、二期统灰输送流程切换到事故备用灰库(#2库)时,事故备用灰库(#2库)粉煤灰清运由对应中标人负责,并按招标人要求限期清空。
2.4服务期:叁年。计划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中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无故延期将按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的考核条款进行考核。每年末对中标人进行安全、质量评审,评审不合格招标人可提前解除合同。若中标人未在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工或经招标人评审未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履行合同义务,并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5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汕头电厂2022至2024年度一期粉煤灰统灰(#1库)销售清运。
标段2:汕头电厂2022至2024年度二期粉煤灰统灰(#4库)销售清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个粉煤灰综合利用或承销业务的业绩(提供签订的粉煤灰销售合同或协议的扫描件)。
3.2.2 其他条件:投标人距离招标人所在地50公里以内具备(自有或租赁)6000吨及以上粉煤灰仓储能力(提供仓储库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的扫描件及现场实物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3.3 本项目两个标段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粉煤灰综合利用联合体(具有销售建筑材料或粉煤灰的销售或粉煤灰综合利用等经营范围的销售公司+粉煤灰销售终端(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或水泥厂等)(联合体需提供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
3.4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人可任意选择其中1个或2个标段投标报价。
特别说明:
标段1和标段2按“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定标:即同一投标人在上述两个标段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其中一个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则失去另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当两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为同一投标人时,根据招标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按照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与两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交叉组合总价最高的原则分别确定两个标段的中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20日9:00起至2021年10月2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15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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