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高栏港区煤炭储运中心一期工程扩建6#堆场-配套桥式抓斗卸船机监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珠海港务有限公司珠海港高栏港区神华煤炭储运中心一期工程扩建6#堆场-配套桥式抓斗卸船机监理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珠海港高栏港区神华煤炭储运中心一期工程项目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规划的煤炭接卸与中转储备梯级系统主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战略部署而建设的煤炭应急储备基地。珠海港高栏港区神华煤炭储运中心位于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港高栏港南水作业区,目前一期工程1#~5#堆场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一期工程主要设备设施及生产能力:
卸船码头泊位等级为2个15万吨级煤炭接卸泊位,年设计卸煤量为2020万吨。码头后方堆场长约1543米,宽557米,布设4条堆取料机轨道梁,堆场最大堆存量为220万吨。码头配备有先进的卸船、装船和煤炭筛分设备以及相应的皮带输送系统。主要设备包括:桥式抓斗卸船机4台、链斗式连续卸船机2台、移动回转式装船机4台、堆取料机8台、取料机2台以及筛分系统和皮带转运设备等。
本期建设项目内容为珠海港高栏港区神华煤炭储运中心一期工程扩建6#堆场项目-配套桥式抓斗卸船机项目,主要项目范围包括:(1)新增2台额定能力1800t/h桥式抓斗卸船机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空重联动、重载考核试车、验收、操作人员培训及保质期间服务以及向招标人所在地安全监督和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申报特种设备检验和使用登记证书的办理等工作;(2)与2台新增卸船机配套的码头设施、供电、通讯、中央控制系统、管控一体化系统(MES系统)等专业设备设施的设计及改造。
本次监理范围为涉及到珠海港高栏港区神华煤炭储运中心一期工程扩建6#堆场项目-配套桥式抓斗卸船机项目从工程开工至质量保证期结束的全过程监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同类型监理项目的合同业绩1项,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监理范围,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项目已完成的材料)。
同类型监理项目业绩:水运工程新建或改造相关项目监理,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同类型监理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必须配备2名(含)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中至少1人持安全员上岗培训证。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0-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28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