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蓝田县县门街东延伸片区综合改造项目(东场村)投资合作方+工程总承包已由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108-610122-04-01-105706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蓝田县城市发展 ,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拆除东场村群众房屋479户9.91万平方米,新建安置房16.1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2万平方米,配套公建及道路、绿化、室外给排水、采暖、照明、电气等。;
2.2 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
3.2 标段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财务要求:(1)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定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若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则提供单位成立之日起财务状况相关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截止2020年末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 亿元,总资产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净资产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且企业经营状况未亏损。(若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的投资方提供,如承担投资工作的联合体成员为非单一的,该条件指标则为该义务项下成员的合计数额)3.5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并提供投融资金额不得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承诺文件。3.6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4)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6)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申请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备案,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记录(以平台信息为准);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以及各方负责人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3.8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阶段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规定。
4.1 请申请人于 2021年10月21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1年10月26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
6.3 标段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 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三秦都市报》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 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各申请人登录市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办事指南-操作指南,下载《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及其他有关投标人操作指南,熟悉新平台不见面开标流程及相关操作。申请人对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蓝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