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厂用柴油采购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长青工业园
2.2 项目规模:2×660MW 和 4×300MW
2 . 3 物资名称:年度厂用柴油
2.5 招标范围: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 年度厂用柴油 ,使 用范围: 厂内火车煤牵引内燃机车、推煤机、装载机、叉车、洒水车、自卸车、厂内货运车等车辆的柴油 使用。根据往年#0 和# - 10 柴油使用量确定本次柴油招标预估量为480000 升。因厂内储油罐拆除,需供应 商自备符合国家标准并带有加油机的油罐车对厂内所有车辆加油,供方根据需求方通知加油,加油时间为每周2 次, 加油地点由需求方指定。具体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宝鸡公司柴油 |
0 号 |
升 |
150000 |
数量为全年参考数量,结算以实际 发生数量为准 |
2 |
宝鸡公司柴油 |
- 10 号 |
升 |
90000 |
数量为全年参考数量,结算以实际 发生数量为准 |
3 |
宝二公司柴油 |
0 号 |
升 |
150000 |
数量为全年参考数量,结算以实际 发生数量为准 |
4 |
宝鸡公司柴油 |
- 10 号 |
升 |
90000 |
数量为全年参考数量,结算以实际 发生数量为准 |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2 . 6 交货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长青工业园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点。
2 . 7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据需求方通知每周两次,特殊情况接需求方通知后 4 小时内到达加油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3.1.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至少 1 个类似供货业绩证明(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内容、交货期、合 同签字/盖章页)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 被列入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 的);
3.4.2 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3.4.3 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 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 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4.4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3.4.5 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4.6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3.4.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
3.4.8 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3.4.9 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信息核实网站见附 件,仅供参考, 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列举的网站及资质);
3.4.10 为 他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 且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查 询 网 址: 当地企业信息网);
3.4.11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本招标项目执行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4.12 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4.13 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10 月 20 日 00 时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 17 时 (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