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院人脸识别系统建设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1Y000020252.2 招标项目名称
院人脸识别系统建设2.3 招标项目概括
详见招标文件2.4 招标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套) 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院人脸识别系统建设 1 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办事处长顺大道一段328号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生效后75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项目最终验收(其中,在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到货验收)。2.5 交货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办事处长顺大道一段328号等招标人指定地点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75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项目最终验收(其中,在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到货验收)。2.7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法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资质要求: 3.1.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经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不提供) 3.1.2.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业务种类:安防监控或系统集成或总体集成),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均无亏损。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8年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提供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1项已完成或正在承接的安防监控系统项目类似供货业绩。 注:上述业绩要求均需提供合同首页、体现产品类型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佐证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1.5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七)投标人的承诺书)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院人脸识别系统建设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 开户 收款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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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p.cn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