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西公司梧州水电公司梧州旺村水光互补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梧州水电公司梧州旺村水光互补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640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位于梧州市旺村水电站,中心坐标约为 111.24°E,23.53°N。规划场址为构造侵蚀、剥蚀低山丘陵地形。坝区河岸为一级阶地,一级基座阶地宽为 30~80m,高程为 20~30m。旺村水电站规划面积约 155 亩,主要利用水工建筑用地进行地面光伏建设,初步规划直流侧装机规模为 10.1024MWp。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广西梧州旺村水电站水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含装置性材料)、光伏组件固定支架材料及调试验收等,不包括110kV升压站工程及110kV送出线路工程。详见技术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2.2其他:2.2.1工期要求:工期108天,2021年12 月 30 日投产发电。
2.2.2质量目标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2.2.3安全目标
(1)杜绝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
(2)杜绝设备事故(含施工机械事故);
(3)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4)不发生垮塌事故;
(5)杜绝火灾事故、爆炸事故。
注:投标人需要对每个项目进行单独报价并在投标文件中设立分项报价表,同时报出所有项目的合计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10MWp 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的合同业绩 2 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公司列入禁止投标名单。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 1 个 10MWp 及以上光伏项目建筑安装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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