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龙源电力天津龙源风力发电 天津高速智慧新能源综合开发光伏发电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天津龙源风力发电 天津高速智慧新能源综合开发光伏发电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681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天津高速智慧新能源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场区分为52部分,分别位于长深高速、荣乌高速、滨保高速、津晋高速、津宁高速、宁静高速、京沪高速、唐承高速等9条高速全线,在高速公路边坡(跨区)、服务区、收费站等52个点位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和供电部门出具的批复意见为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模17.6MWp,包含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光伏发电项目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保管;光伏发电场、所有建安工程工作;项目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整套试运、整体验收、专项验收、质保等。
工期:施工工期50天,确保该项目在2021年12月31日前必须投产。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三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3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工程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5MWp 及以上光伏EPC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投标人须确保采购光伏板单片容量不低于470W,组件光电转换率保证在20%以上。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附联合体投标协议,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应满足上述所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资格要求,其中设计单位至少应具有EPC总承包合同业绩3份,且均已完工,时间及证明材料要求同上。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它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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