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项目一期工程 1 、2 号机 组常规岛双梁桥式起重机(MH10)招标公告
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 1&2 号机组常规岛双梁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项 目。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 1&2 号机组的建设地点位于 广 东省廉江市车板镇北约 4km 处,东距廉江市约 48km,东南距湛江市约 65km (项目地点),计划建造_2 台CAP1000 机组。每台机组设置一台主 行车和一台辅助行车,在汽机厂房中间层和运转层平台均设有吊物孔,便 于利用主行车将运转层和中间层的设备经吊物孔吊至检修场地。
2. 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不分标段,本次招标共计主副行车各 1 台×2 套(每台机组设置 一台主行车和一台辅助行车,本期安装两台机组),联合抬吊梁 1 套(两 机组共用)。主行车主钩起吊重量 250t,副钩起吊重量 40t。副行车主钩起 吊重量 100t,副钩起吊重量 40t。行车跨度 41m。具体详见《LJG-MH10- Z0Y-G101 Rev.1 常规岛双梁桥式起重机技术规范书》。双梁桥式起重机设 备的安全等级、质保等级及抗震类别如下:
表 2.1 双梁桥式起重机详细等级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设备分级 |
质保等级 |
抗震类别 |
1 |
250t/40t 主行车 |
2 套 |
E |
QRA2 |
NS |
2 |
100t/40t 辅助行车 |
2 套 |
E |
QRA2 |
NS |
3 |
联合抬吊 梁 |
1 套 |
E |
QRA2 |
NS |
2.2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 1&2 号机组常规岛双梁桥式起重机设备主 要包括(但不限于):大车轨道及以上(含轨道)的整套起重机设备,包 括安装和固定轨道所需的元件(入压板、垫片、紧固件等)、缓冲器、车 档的设计与供货;设备本体内电气接线、控制接线的设计与供货、连接两 供货设备间电缆的供货;检修起吊设施所需的操作、保护电器的供货;安 全式滑触线;安装用备品备件,调试及启动用备品备件,生产期用(包括 运行、维护及战略等)备品备件(生产期用备品备件推荐 36 个月运行周期 内所需备件清单,不包含在总价中),专用工具以及其他(存档材料、焊 接工艺评定材料、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包装、运输、保险等)。
表 2.2 双梁桥式起重机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名称 |
备注 |
1 |
主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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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桥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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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起重机动行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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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小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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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电气设备及管线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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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大车缓冲器 |
|
1.6 |
操纵室(待空调)及平台 |
|
1.7 |
桥下照明灯 |
|
1.8 |
主、副钩超载限制器 |
|
1.9 |
吨位显示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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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第一次填充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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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大车轨道、车档及安装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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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联合起吊梁 |
两台机组共用 |
2 |
辅助行车 |
|
2.1 |
桥架 |
|
2.2 |
起重机动行机构 |
|
2.3 |
小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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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电气设备及管线布置 |
|
2.5 |
大车缓冲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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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操纵室(待空调)及平台 |
|
2.7 |
桥下照明灯 |
|
2.8 |
主、副钩超载限制器 |
|
2.9 |
吨位显示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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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第一次填充油 |
|
3 |
电气设备(包括变频器、变频器电机及控制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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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安全式滑触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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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通讯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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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电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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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防撞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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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润滑油、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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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装、调试、运维、战略备品备件(运维及战略备品备件 提供 36 个月运行周期内所需备件清单,不包含在总价中) 及专用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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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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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包装、运输和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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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 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 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4 近 5 年(2016---2020 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 令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 近 3 年(2018---2020 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 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 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 行为。
3.6 近 5 年(2016---2020 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 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 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 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 理商;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 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 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3.1.3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 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2021年 11 月 1 日(国 定假日、公休假日除外)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