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
皖E0-18-2021-1005 |
项目名称 |
长三角一体化向山产业聚集区建设项目(5G产业园)EPC监理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马鞍山市雨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统一代码 |
2109-340504-04-01-37217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其他投资 |
建设地点 |
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 |
建设规模 |
项目用地面积约151.6亩,总建筑面积约61334.43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10989.2平方米,东临锁库路,西临围乌路,北临黄山路,南侧为杜塘路,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8栋,并配套建设配电房、消防泵站等设施。 |
工程总投资概算价 (人民币) |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概算价为19393.93万元 |
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179.08万元 |
监理服务期 |
签订合同协议书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止。如因非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调整或拖延,监理服务期应相应顺延,而且监理单位可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业主批准。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作调整或延长。这些工期的调整或延长属于正常的监理服务,业主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作考虑。 |
招标范围 |
施工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监理。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①监理综合资质; 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 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 |